| 网站首页 | 网络歌曲 | 文章中心 | 电影视频 | 电脑技术 | 
最新公告:

  没有公告

您现在的位置: 4川网 >> 文章中心 >> 四川新闻 >> 文章正文
 
 
专题栏目
更多内容
最新推荐 更多内容
相关文章
世界银行建议四川大力发
四川省行政应诉案件七成
繁育大熊猫24只 四川省占
四川统筹公选55名县(处)
四川省内10批次干制水产
我国最大竹编巨龙在四川
四川物价局要求重要物价
四川:重大事项决策前须
四川网友举报:“周老虎
10月 四川肉价基本稳定但
更多内容
四川:价格监测新规下月实施           
四川:价格监测新规下月实施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不详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11-18 18:52:32
    早报讯(记者吴楚瞳)我省物价下月将进入一个新的监测时期。省政府出台的《四川省价格监测规定》,将从12月9日开始施行。对重要商品和服务的价格及其相关成本、市场供求变动情况,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都进行跟踪、采集、分析、预测、预警、公布并提出政策建议,以发挥价格监测在政府宏观经济调控和价格管理中的重要作用。《规定》中提到:定点单位需要确定专职或者兼职采报价人员,负责本单位价格监测资料的收集、报送、存档工作。如果在经营活动中伪造、篡改价格监测资料的,可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违反《规定》,拒绝、阻碍价格主管部门及其价格监测工作人员依法实施价格监测的,由县级以上价格主管部门责令改正、予以通报批评,可处以5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编辑:李冉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字体: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网友评论:(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站长 | 友情链接 | 版权申明 | 管理登录 | 
      2007_10 站长:西河霸王QQ:58221266
    模板修改:西河霸王
    信息产业部备案
    蜀ICP备0502878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