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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4日起 成都电马儿核发新牌照       
5月4日起 成都电马儿核发新牌照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不详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5-1 0:01:47
    5月1日后购买的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禁止上路
   昨(29)日从成都市交管局获悉,从5月4日起,成都市交管局将在规定的电动自行车登记及换发牌证办理点核发全省统一的新式号牌和行驶证。同时,对已登记的电动自行车免费进行安全检验,并对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免费换发全省统一的新式号牌和行驶证。
  地点:全市共有19个办理点
  据了解,成都市共有19个电动自行车登记及换发牌证办理点。城区交警1-5分局负责办理五城区(含高新区)内的电动自行车新车注册登记,及已登记电动自行车的安全检验、换发全省统一的新式号牌和行驶证工作。14个区(市)县交警大队负责本辖区内的电动车新车注册登记工作。
  检测:提交原行驶证及号牌
  已登记的电动自行车在登记办理点进行免费检测时,车主应填写《四川省非机动车注册/转入登记申请表》,提交身份证明、原《成都市非机动车证》及号牌;检测点按照电动自行车国家标准的规定进行对电动自行车空车质量及设计最高车速的检测,检测结果出来后对符合国家标准的,确定新的号牌号码,换发绿底白字白边线号牌和《四川省非机动车行驶证》;对不符合国家标准的,核发白底红字红边线号牌,并在核发的《四川省非机动车行驶证》副证上签注禁行区域提示内容。
  时间:号牌尾号对应月份检验
  据了解,成都市交管局对已登记的电动自行车将按照号牌尾号对应月份进行检验。具体安排为:5月5日至5月31日检测原号牌尾数为“0”的电动自行车;6月1日至6月30检测原号牌尾数为“2、9”的电动自行车;7月1日至7月31日检测原号牌尾数为“3、8”的电动自行车;8月1日至8月31日检测原号牌尾数为“4、7”的电动自行车;9月1日至9月30日检测原号牌尾数为“5、6”的电动自行车;10月1日至10月31日检测原号牌尾数为“1”的电动自行车。
  限制:未取得牌证禁止上路
  5月1日起,核发绿底白字白边线号牌的电动自行车允许在三环路以内(含三环路)的道路上行驶;核发白底红字红边线号牌的电动自行车从核发牌证之日起,禁止在三环路以内(含三环路)的道路、各区(市)县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划定的限制通行区域内的道路上行驶。
  5月1日后购买的不符合国家标准的,或未取得牌证的电动自行车不得上道路行驶。同时,未取得成都市城市道路通行许可标志的外地籍牌证的电动自行车禁止在成都市绕城高速路以内的道路上行驶。
  提醒>>>
  蓝牌超标车不用换牌
  2008年5月1日前已办理注册登记的电动自行车,如果车辆最高时速超过20km/h,空车重量超过40kg,或安装有调速线、预留调速接口的,车主不必在此次进行安全检验及换发牌证,仍使用原《成都市非机动车证》及号牌,2010年10月1日前可在我市三环路(含三环路)以内道路上行驶。
  
  城区办理点地址及联系电话
  交警第一分局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园一路6号85130122
交警第二分局 梁家巷马鞍山1号 83332604
交警第三分局 新成仁路东光小区东怡街50号 84412780
交警第四分局 青羊区金琴路16号 87769725
交警第五分局八里小区桃蹊路51-53号 83245050
交管宣早报记者丁宁

编辑:马江岚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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